根据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林人〔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就渌口区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2023年招生计划
(资料图片)
2023年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渌口区招生指标为7人,其中本科4人,专科3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见附表。
二、培养学校、专业及模式
培养学校共有2个,本科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培养,学制四年。专科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学制三年。其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设林学和经济林专业;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设林业技术专业。按照相关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到本区,由区林业局分派到乡镇林业岗位实习。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基层林业特岗人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2.具备渌口区本地户籍(落户时间为2023年6月7日前);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林业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林业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林业部门的安排,在渌口乡镇林业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户籍信息,若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实际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3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报名户籍信息错误或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渌口区迁出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报考基层林业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三)协议签订。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分别于本科、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日后第四天(本科7月1日、专科7月6日)17:00前,自行到“湖南林业特岗生报名信息平台下载《湖南省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并在“湖南林业特岗生报名信息平台填写信息,上传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及签署了考生和考生法定监护人名字的协议书等资料。区林业局在考生填报坳志愿截止日第六天(本科7月3日,专科7月8日)17:00前完成线上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预签协议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投档录取。2023年渌口区招录的4名本科,3名专科定向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录取按培养层次执行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户籍在区内定向招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各培养学校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县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和省林业局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7: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培养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林业局,市林业局再函告区林业局。区林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五)入学与学籍管理。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林业特岗培养的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培养学校在复核工作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五、学习费用
特岗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合格者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据实安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成绩不合格者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并自动终止定向委培协议。
六、定向生的就业
定向生按期毕业后,由区林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派遣到辖区内基层林业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特岗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被聘用的特岗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渌口区林业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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