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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修订职称评价标准,促进与新职业标准相衔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鼓励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中提炼职称评价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价值、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其中提出,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研究系列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各职称系列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完善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贡献、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代表作成果的可量化的“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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