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
关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对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担保(融资款项定向用于公司子公司正源荟项目)和对购买正源国际荟产城
融合项目”3#、4#、5#、7#地块上开发的商品房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外,其
他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419,862.90 万元,其
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270,362.90 万元;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青岛悦优对外担保额度 50,000 万元(该笔担保对应的主债权已于
阶段性担保额度 15,000 万元,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 84,500 万元,
占对外担保总额 20.1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余额
为 270,362.9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16%。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
险控制制度,且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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